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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十堰房县招聘幼儿教师33名公告(2)

2017-07-13 10:52  |  房县新闻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 31 日,地点:见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时限为10分钟,采用说课和才艺展示。

  4.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到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在学习、工作或待业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受过处罚处分的;

  2.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监察局:3250202;县人社局:3223722 ;县教育局:3109286),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附:2017年房县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附件:房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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