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新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名公告
2017年湖南新田县反腐倡廉信息中心等55家单位93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28日。现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新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形式
见附件一:《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服务年限、工作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全日制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生办批准录取所取得的学历。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本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小教大专班教师、特岗教师;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新田县委党校(新汽车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