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果洛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65人公告
2017年青海省果洛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65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1日18时;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6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青海省果洛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65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果洛州2017年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护、技、药专业)6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全州卫生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中,面向全国4名(考核招聘),面向全省38名,面向果洛23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按照招聘范围,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果洛州2017年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二)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精神,各县乡镇事业单位报考年龄部分放宽至40周岁,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四)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报名指南)。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进行招聘。州藏医院民间藏医岗位因比较特殊,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其它岗位一律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除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的笔试、面试环节外,其它岗位均按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五、报名事宜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1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4日24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招聘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6日9时至28日18时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3、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报考考试招聘岗位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为70%和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除报考藏医学、藏药学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少数民族语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外,其它专业均为“医疗卫生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分:中医临床岗位类、西医临床岗位类、药剂岗位类、护理岗位类、医学技术岗位类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类)两门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6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