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西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公告(2)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 考试内容: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本学科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 8月2日。笔试准考证于8月1日到泸溪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试教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不得自行报考公务员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5960(泸溪县教体局)
0743—4263875(泸溪县人社局)
附件1:2017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 18 日
文章来源:http://rsj.xxz.gov.cn/gsgg/201707/t20170718_737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