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91人公告(2)
初审时间:2017年7月24日 11∶00—7月27日14∶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报名人员在查询时间内,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7月24日13∶00—7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泰安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1日早8∶00—8月4日24∶00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打印,逾期不能下载打印,后果自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7月25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长城路南段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D101室)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确定面试(试讲、答辩)人员名单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原件等。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时,属在职教师应聘的,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有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取得面试(试讲、答辩)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试讲、答辩)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的内容与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 ;
“三支一扶”考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泰安高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试讲、答辩)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答辩)(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