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17年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28日(时间:9:00-11:30;15:00-17:3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不含2018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18-40周岁(1976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的拟聘人员需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计划生育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2017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违约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28日(时间:9:00-11:30;15:00-17:30)。
(三)报名地点: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666号科融创业大厦2楼7号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于上述报名时间地点带齐下列资料进行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审核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见附件2),填写《材料目录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同底大一寸彩照1张。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出示毕业证书,可提交毕业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考察工作之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的,报考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凭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