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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0人)

2017-07-27 10:05  |  河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为促进示范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示范区学校招聘教师数量共计8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2017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技术十级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取得的职称除外),任职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岗位学科相一致;

  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教师岗位的,不限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编在职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6、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7、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5、拒绝、逃避服兵役的;

  6、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7、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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