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512人)(3)
四、聘用
(一)调剂补录。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意见,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专业报考层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补录。经调剂补录后仍空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报考系统内已进入面试环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空缺职位再次进行调剂补录(具体调剂补录情况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最低服务期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376-7632676
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xixianrsj.gov.cn/html/gzdt/news/1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