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鹰潭市直部分学校选调教师50人公告(2)
5.中小学教师选调方式
教师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调岗位与试讲人数比例应达到规定比例(5个岗位及以下为1:3;6-10个岗位为1:2.5),选调岗位报考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选调岗位报考人数未超过规定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但应有实际竞争,否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对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在该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
面试形式:试讲。根据抽签顺序号,分学段、学科进行试讲,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教案、提纲不计入面试总分。面试内容以现行教材随机抽取课题,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规定为准。
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面试后,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各类原因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6.中小学教师选调
根据教师报考选调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考核合格后,择优选调。若试讲成绩相同时,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多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面试前另行通知核减岗位情况)。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其中招聘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该选调岗位数(如2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3人及以下时,则取消1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4人及以上时,则录取2人;依次类推),选调人数为1个且只有1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7.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进入下一环节,对考察合格拟选调的中小学教师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选调后待遇
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合格,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享受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六、选调纪律
考生要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中小学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或选调,属本市公办学校教师的,由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选调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01—644038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01—6229260(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01—6229136(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yteduy.gov.cn/jsrs2/jszp/201707/t20170725_4314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