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蒙阴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12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乡镇中心学校招聘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从城区学校招聘部分初中教师到育秀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2017年山东省蒙阴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122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一)从乡镇中心学校招聘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计划112人
1.小学段75人
(1)富民小学9人:语文4人、数学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2)刘洪小学16人:语文8人、数学4人、音乐1人、体育2人、美术1人。
(3)其他城区小学50人(蒙阴县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八一希望小学、金基希望小学):语文18人、数学14人、英语10人、音乐3人、体育2人、美术3人。
2.初中段37人(蒙阴三中、四中、育秀中学、三中云蒙校区)
语文6人、数学7人、英语7人、物理2人、生物3人、政治1人、历史3人、地理4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2人。
(二)从城区学校招聘部分教师到育秀中学任教计划10人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二、招聘条件
(一)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报考条件
在乡镇任教3年以上( 2014年 9月 30日 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中层及以下且在一线任课的教育干部。
报考初中段教师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段教师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乡镇中心学校初中教师可参加城区初中段、小学段对应学科教师的招聘,乡镇中心学校小学教师参加城区小学段对应学科教师的招聘。乡镇中心学校从初中调配到小学任教的教师,可参加城区初中段或小学段对应学科教师的招聘,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2014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名师或教学能手称号或教学新秀称号的。
(2)2014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学成绩(质量)奖,或获县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或县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课评选、基本功大赛的。或获县级教育部门以上(含县级)表彰的优秀(十佳)教师或优秀(十佳)班主任或优秀(十佳)教育工作者的。
(3)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如果全日制学历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工作满三年(201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可不受任教学段和获奖条件限制报名参加城区教师的招聘。
所获荣誉称号和有关证件以正式文件和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定。所获业务证件必须和参加招聘学科一致。
(二)从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到育秀中学任教的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必须为现三中、四中在编在岗教师;2016年城区学校整合时,从蒙城中学、刘洪中学、蒙阴镇实验学校调配到城区其他小学的初中编制教师(以当时以上学校上报的数据为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