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闽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人公告
2017福建闽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闽清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经福州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闽清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6、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中、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8、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度闽清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10、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之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2017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 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的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招聘信息同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3、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24: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7年8月10日9:00~2017年8月16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8月17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6、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8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到笔试前1天。
7、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但紧缺急需专业如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闽清县《2017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需求表》,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