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公告(2)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或职称要求为副高以上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岗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岗位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或职称要求为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技能操作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技能操作、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以常规技能操作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以常规技能操作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或职称要求为副高以上职称的,以技能操作成绩排名为准;应聘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 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83620(范老师)
监督电话: 0731—88854084(院监察审计室)
附件: 2017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7年8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rst.gov.cn/xxgk/zpzl/sydwzp/201708/t20170802_4325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