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太康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00人)
太康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教师400名。其中:
初中(100人):语文15人、数学15人、英语15人、政治5人、物理10人、化学10人、生物5人、历史5人、地理5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
小学(250人):语文75人、数学75人、英语70人、体育1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
幼儿教师5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应聘初中教师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师范类中等院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应聘幼儿教师的,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3. 应聘初中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太康户籍),应聘幼儿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