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0名工作人员公告(3)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个别特别注明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5.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务费用。相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及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七、政策咨询
(一)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
(二)报考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及网址:
延平区:0599-6161217
网址:http://gwyj.ypzf.gov.cn:8080/
建阳区:0599-5811665
网址:http://www.jyszfw.gov.cn
建瓯市:0599-3715336
网址:http://www.wyrc.net/
顺昌县:0599-7830697
网址:ldj.fjsc.gov.cn
浦城县:0599-2822159
网址:www.pc.gov.cn
南平人事人才网:http://nanping.huatu.com/
(四)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