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苏州昆山市千灯镇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2)
(四)体检、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由千灯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组织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不符合条件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因考生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三、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人员除享受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外,另设安环专项考核奖20000元/年(具体金额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四、相关说明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镇组织办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岗位。已成功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在面试合格情况下可优先录用,其余多余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用,当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数多于岗位职数时按照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4.千灯派出所、石浦派出所和千灯交警中队警辅队员不在此次招录范围之内,考生可至各相关单位现场报名。
5.相关详情可至“金千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文末)查阅,下载。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有权向镇纪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7471359。
本简章由千灯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473912。
原标题:千灯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千灯镇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千灯镇招聘报名登记表
3、昆山市情
4、千灯镇情
5、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