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黄冈武穴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5名公告(3)
六、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4.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七、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二)体检
1.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八、公示
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和招聘结果备案制度的通知》(黄人社发〔2017〕14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结果由武穴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发文、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报黄冈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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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13-6277017(人社局事业科)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 武穴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 武穴市镇处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rsj.wuxue.gov.cn/art/2017/8/11/art_2427_45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