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4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00-9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9月4日11:00-9月6日12:00
缴费时间:2017年9月4日11:00-9月6日24: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历城区卫计局网站 wsj.licheng.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9月14日9:00至笔试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五)减免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9月6日9:00-16:00到历城区卫计局(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5号北三楼310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无符合条件岗位或自愿放弃的将予以退费。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试题类型分为A类和B类,A类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B类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