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0人公告(2)
(二)笔试。
1.组织笔试。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笔试安排在2017年9月中下旬进行,笔试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打印准考证、笔试日期、考场安排等事宜将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等单位的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应说明具体缘由,填写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未达1︰3比例的岗位,不进行调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将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等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对象名单及相关事宜。
2.确认面试意愿。面试对象应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面试对象提出弃权,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审核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面试对象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弃权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安排在2017年10月上旬进行,面试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面试日期、考场安排等事宜将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等单位的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计划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提出弃权或者经过复检仍不合格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3.考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成立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