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招聘招聘基层专职统计员190人公告(2)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笔试内容为《基础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区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0月上旬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如有放弃面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面试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临场应变和心理素质等能力。
3、计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
各区将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考核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联系,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区人力资源局人才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和拟聘用的基层专职统计员共同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一年一聘。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应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在市统计局统一指导下,各区统计局负责基层专职统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区人社部门、区财政部门予以监督。基层专职统计员聘期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四、待遇保障
各区聘用的基层专职统计员享受“五险一金”,年工资待遇不低于武汉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武汉市统计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830747、82847789、82817020
武 汉 市 统 计 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