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牌子)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行使全区公路行业行政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的公路规划、公路养护、公路建设、路政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下辖市级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支队等19个处级单位,县级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共188个科级单位。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为加强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公路行业人才需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7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0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和路政执法部门。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不设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详见附件1;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我局直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6.现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进入考核阶段未能取得相关学历的取消资格;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到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各岗位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2.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十一条执行。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考者在报名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各市级公路管理局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各用人单位上报的初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考试费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二)笔试
1.笔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合卷考试,总分值为150分。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个人成绩。
4.笔试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又确有特殊原因需补缺的,须报主管部门同意,经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