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临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0人公告(2)
五、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1日—9月30日。
六、报名地点
临桂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5号。
联系人:张彦彦;联系电话:0773—5597619;
陶海尧;联系电话:0773—5598458。
七、报名要求
招聘人员到报名地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临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领取《临桂公安局辅警招录考察政审表》,转业军人携带复转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其他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如驾驶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八、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和面试:临桂公安局政工室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面试。现场填写《临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2)体检:对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能测试:由临桂公安局政工室参照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测试工作,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女子100米、男子/女子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等四个项目,所测试的项目每个单项不低于60分为达标,达标合格者按照达标成绩予以录用。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4)政审:由报名者本人领取《临桂公安局辅警招录考察政审表》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签署意见并及时提交到临桂公安局政工室。
九、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临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临桂公安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