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9人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下半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浙江省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9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17年下半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7年9月25日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查询。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
(1)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3)市内卫生计生单位在编卫技人员报考按绍兴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通知》(绍卫计发〔2015〕197号)文件执行。
在2017年10月10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新昌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9年10月10 日-1981年10月10日);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资料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四)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须随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寸免冠近照3张,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合计80元)收取,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