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隆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2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承德市转发河北省《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2017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方案制定如下:
2017年河北省隆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2人公告
一、招聘名额
县直事业单位岗位19个招聘人数34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40个招聘人数58人,总计92人。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隆化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承德市、隆化县户籍考生。 注: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当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含高考移民迁出的),985、211院校毕业的和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户籍 。
(二)招聘对象
县直岗位: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岗位: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非全日制统招生须打印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承德范围内服务的2017年期满或续聘期内的“四项目服务人员”(其中三支一扶岗位服务人员可以是2017年以前年度服务期满的)。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纪、犯罪等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5、已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