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韶关乐昌市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2017年广东省韶关乐昌市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40—12:00,下午14:40—17:30)。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广东省韶关乐昌市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8名。详见《乐昌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0日后出生。其中部分岗位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11月10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6)乐昌市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40—12:00,下午14:4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联系电话:0751-5571150。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须本人签名)。
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职称证等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
3.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镇、县计生部门盖章)。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5.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6.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及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11月10日止。
8.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9.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