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410人公告(2)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常识和公文写作三部分。实行百分制,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常识和公文写作部分分别占40%、40%、20%,考试时间120分钟。
2.时间:
笔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在笔试前2天到各乡镇领取准考证。
4、组考方式:由县人社局统一组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以各村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计算机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得分高低择优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理。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高低,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聘用。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组成员由纪委、安监、综治、计生四部门人员组成,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在任何一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考生由纪委(监察)及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查证,凡违反招聘规定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审批聘用及聘后待遇
1、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为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与之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再续签。
2、聘用后待遇
本次招聘为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属非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招聘到岗的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参照城区网格员管理办法,工资待遇参照宁远县村支两委人员待遇标准,养老保险参照村干部标准缴纳。5000人以下的行政村1510元/月(含400绩效奖励);5000-10000人的行政村1646元/月(含400元绩效奖励);10000以上的行政村1784元/月(含400绩效奖励)。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招聘的网格信息员纳入村支两委后备干部考察人选。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由乡镇报送县人社局、财政局、县网格办批准后,解除劳务合同关系:
(1)当年年终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2)在聘用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在聘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4)年龄达到50周岁的;
(5)在村支两委选举中当选为村支两委成员的;
(6)因政策变动无需再设置岗位的。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2.各乡镇招聘负责人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方案解释权归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咨询电话:
县网格办 0746—7326799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46—7667258
附件2: 2017年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