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面向果洛州招聘88人公告(2)
(四)面试考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比例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缋×80%+面试总成绩×2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若遇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复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人社局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和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七)公示、岗前培训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果洛州政府网、果洛州就业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名单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2、岗前培训:公示无异议的,由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业务技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全面考核,培训及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经培训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用工制度和工费特遇
(一)此次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等事宜参照国家《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聘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执行。
(二)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青海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交办人〔2013〕112号)和《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关于五、六类地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实施方案》(青高管办〔2017〕264号)文件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其它及注意事项
(一)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是: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加分政策
l、少数民族考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台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州工作(含在本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经验证后笔试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满20年的加4分,满20年以及以上的加5分。
3、以上各项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三)学历认证
1、进入面试前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四)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以下网站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at.com
果洛州政府网www.guoluo.gov.cn
附:2017年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面向果洛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9日
2017年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面向果洛州招聘88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9时至2017年11月2 日18时,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1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