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447人公告
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447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10:00—11月9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18:00。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447人公告
为确保兵团各级各类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 号),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7〕110号)相关规定,兵团决定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447人。其中:高校教师90人,高中教师199人,初中教师165人,小学教师70人,幼儿教师923人。
一、 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 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兵团2017年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兵团范围内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招聘岗位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采取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 报名方式、时间和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步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10:00—11月9日18:00。
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兵团2017年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石河子大学招聘邮箱:shzdx_zp@shzu.edu.cn
报考塔里木大学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塔里木大学招聘邮箱:tlmdxrsc@163.com
(二)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应招聘工作组。
(三)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日—11月10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0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笔试开考比例
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所属团场学校及兵团其他四类以上地区、艰苦边远团场(详见附件2)所属学校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某岗位招聘计划数较多,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岗位取消和改报
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1月11日1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1日12:00-13日18:00,向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请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予以退费。
具体事项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七)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请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面试时携带)。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18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 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汉语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答题。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
(二)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内地9个省)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12月初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 资格复审
各师市招聘工作组负责本师市招聘岗位资格的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到各复审点复审。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复审地点:报考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十一师岗位的在浙江省;报考第二师铁门关市和第十四师昆玉市岗位的在河北省;报考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岗位的在广东省;报考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和第七师岗位的在江苏省;报考第五师双河市岗位的在湖北省;报考第六师五家渠市岗位的在山西省;报考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九师和第十师北屯市岗位的在辽宁省;报考第十二师岗位的在山东省;报考第十三师岗位的在河南省。
报考石河子大学岗位(包括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的复审地点:石河子大学。
报考塔里木大学岗位(包括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的复审地点:塔里木大学。
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12月初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