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招聘93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23405563。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