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太和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人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于11月28日9:00后直接从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大学生“村官”凭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凭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凭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凭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每科笔试成绩各加2分。并由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对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12月4日8:00-16:00,携带相关证书到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0558-862273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办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和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50分(170110、170111岗位统考笔试成绩达到4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入围人员名单,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决定取舍,如《申论》成绩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具体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以下各环节递补中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律以此原则办理)。
资格复审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阜阳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准考证。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170109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170110岗位的人员须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现任村干部情况的证明;报考170111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复员证》和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其为太和籍退役士官士兵的证明。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提供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与考察。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和阜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本次招聘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558-8622731(县人社局)
2、监督电话: 0558-8622528(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558-8622761(县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太和县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岗位)表
中共太和县委组织部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