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基层单位特殊岗位专项招聘120人公告(2)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公告由各区或各主管部门另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七、聘用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定岗等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可不进行岗位核减,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不低于60分。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照排名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2、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缺席任一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报名、岗位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4、本公告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3919147;
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附件1:武汉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基层单位、特殊岗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