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人公告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党群系统9名,政府系统7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2017年山西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晋办发〔2014〕29号),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7: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2017年12月4日为截止时间。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