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第四季度招聘编外人员132人公告
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第四季度招聘编外人员132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3日(星期日)至12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咨询电话:020-3689511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第四季度招聘编外人员13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花都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3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3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例如,要求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81年11月30日之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3日(星期日)至12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咨询电话:020-36895111。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一楼东厅)。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某领域相关工作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只要求工作年限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者社保缴费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uadu.gov.cn/gkml/HD07/index.html)下载。
(3)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12日下午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一楼东厅)。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及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