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2)
(五)体检与考察
1、体能测试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http://www.haqp.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分局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报考职位: 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籍 贯 | 生源地 |
政治 面貌 |
婚姻状况 | ||||||||||
户籍地址 | |||||||||||||
实际居住地址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专业技术职称 (驾照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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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有无亲属在清江浦分局工作请详细说明 | |||||||||||||
家庭 成员 |
姓 名 | 称谓 | 所在单位、职务或住址 | 联系电话 | |||||||||
本人 简历(从高中毕业后开始填写)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所在院校或单位 | 岗位或职务 | |||||||||
奖惩情况 | |||||||||||||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