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唐山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508人公告(4)
(七)考核
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镇乡基层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采取岗位需求、按成绩选岗的办法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315-7639202;教育部门0315-5215515;卫计部门0315-5357995;民政部门0315-7612569;社保部门0315-7172239。
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迁安市教育局
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171213104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