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 |
是否递 |
办公厅(研究室)综合工作 |
房玉刚 |
182111220126 |
137.10 |
否 |
李 夏 |
182111521730 |
否 |
||
冯佳宁 |
182114153510 |
否 |
||
吴涵玉 |
182132033708 |
否 |
||
郭 敏 |
18213751170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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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人事工作 |
李玲燕 |
182111290727 |
138.20 |
否 |
史晓华 |
182111890423 |
否 |
||
杨 倩 |
182111940903 |
否 |
||
裴雪婷 |
182112101509 |
否 |
||
张 瑾 |
182132047206 |
否 |
||
社团管理部法律工作 |
梅 寒 |
182111301419 |
137.90 |
否 |
曹慧君 |
182111521807 |
否 |
||
王洁琼 |
182111570521 |
否 |
||
商 雨 |
182122017222 |
否 |
||
周锐丽 |
18214119232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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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部金融工作 |
于姝鹏 |
182135522225 |
139.70 |
否 |
李皓宇 |
18213727102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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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佳春子 |
18213729080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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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昕 |
18213751241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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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宇 |
182137653905 |
否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sbrsc@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6054118。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8日24时前传真至010-66054118或发送扫描件至rsbrs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月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需为报名阶段上传的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直接下载,并贴好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报名期间未按要求填写、信息不全的,需另行提供补报材料)。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暂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但须在2月8日前将《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详见附件4)传真至总社人事部)。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二)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收,邮编100801。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收到后不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办公楼(一号楼)322房间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