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1804人公告(2)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报考各设区市职位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报考辛集市职位的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报考雄安新区职位的由保定市代为审核并由保定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8.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附件《咨询电话一览表》与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五、笔试和证件审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和《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附件《河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笔试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满分为20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考生分别在11个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1.报考各设区市职位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考辛集市职位的考生,在石家庄市考区参加笔试。
3.报考雄安新区职位的考生,在保定市考区参加笔试。
(四)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五)5月24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证件审核地点。
(六)证件审核。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设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县乡事业事业编制人员专设职位的考生要提供由所在县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6月2日至6月4日。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市,面试时间可延长。
(二)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30日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面试考点所在市与笔试考区所在市相同。
(四)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
(五)计算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排序(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报考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本市网站查询。
七、体检
报考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安排由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在本市(雄安新区)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查询,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八、调剂补录
体检结束后,对出现空缺的招录职位进行调剂补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新闻媒体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参加本次考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再次进行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本次招录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确定面试考生人选,进行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九、考察与公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素质能力要求和招录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工作平台上有违纪违规信息记录的,考察不合格。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公示。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在本市(雄安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审批录用、通知报到、部分职位最低服务年限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并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组织、工资、毕业生报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关系及个人档案的迁出、迁入手续,按要求报到。
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遴选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如发现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打包下载)
4、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