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招聘109人公告(2)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8年4月21日(周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也可采取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雇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考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和学位证明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8498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