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广饶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53人公告(2)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2、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或最低服务年限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县中医院医学研究生岗位聘用人员由县中医院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广饶一中、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聘用人员聘用后须在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5、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高学历人才配偶就业。
6、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www.grjyrc.cn/)和全国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广饶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报名审核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18年山东省广饶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计划》(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0546—6447632、6443291
广饶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www.grjyrc.cn/
附件:
3、2018年山东省广饶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 登记表
广饶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