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农村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6400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部署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14号)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我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4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5000人,省特岗计划1400人),可供选择的招聘岗位8578个,招聘需求10132人。各设岗县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查阅《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安排表》(附件1)、《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二)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截至2018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
4.学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①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
②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
③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
④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2)报考小学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非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小学招聘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学科除外)。
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只能报考相应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任教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任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③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非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任教岗位。
6.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应是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
2.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4.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招聘岗位的。
5.复员转退军人。
6.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4月2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进入“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任教学科且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应聘志愿为初中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初中招聘岗位;应聘志愿为小学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小学招聘岗位。
2.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3.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无效)。
(1)往届毕业生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⑤证明具有教学实践经历的相关材料。
⑥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2)应届毕业生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⑤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4.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不采集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个人联系方式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采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我厅将于5月7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5月16日至18日通过信息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时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名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笔试《准考证》。
4.报名人员可于6月4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4日-6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采取分县分学科的方式确定。面试对象由直接入围面试对象和征集入围面试对象组成,确定原则如下:
(1)直接入围面试对象。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志愿,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该比例以下简称“入围人数比”)确定面试对象(遇到小数点时一律余进,下同)。
(2)征集入围面试对象。当分学科的直接入围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的入围人数比时,则从全省所有参加了本学科笔试且在志愿征集栏中填报了“参加”的对象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直至该学科所有面试人数达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的入围人数比。
(3)核减与调整核定的招聘计划数。当确定的分学科所有面试对象人数无法达到本学科核定的招聘计划数的入围人数比时,则按入围人数比相应核减本学科已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本县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核定的招聘计划数、且在调整后所确定的面试对象人数可达到入围人数比的学科。当调整后仍无法达到上述要求时,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其他设岗县。核定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数重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对象名单于6月15日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4.列为面试对象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由报名人员通过信息系统自行打印。同时,报名人员还应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联系方式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面试时间定于6月29日-7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