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事业单位招聘446人公告(2)
(四)资格复审
报考皖北经济技术学校、乡镇(街道)幼儿园岗位的需专业测试,由县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2: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报考其他岗位的不需要专业测试,由县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统考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社局事业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或进入体检和考察。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专业测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达到70分,采取其他专业测试形式的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皖北经济技术学校、乡镇(街道)幼儿园岗位的需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中:
1.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
(1)笔试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2.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统考笔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最终成绩。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县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和企业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体检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临泉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90513(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6537902(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0558-6519961(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2161(市考试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