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度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共计87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度芜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wh.hrss.gov.cn)、芜湖人事考试网(www.whpta.gov.cn),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hx.gov.cn)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hx.gov.cn)负责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和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芜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后,各单位应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5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开考。5月9日10:00前各招聘岗位缴费人数确定后,将进一步确认并公告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10日12:00-17:00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