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374人公告
2018年青海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374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9名、医护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省。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其中面向全省招聘中,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招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其中: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能报考。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2.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3.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公开招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 时-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 时-5月12日24时;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岗位。
网上报名一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2018年5月14日进行岗位调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2018年5月14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考生不同意调剂或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DRS.GOV.cn)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五、加分条件和加分审核
(一)加分条件
1.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指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加分审核
1.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通过后,务于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其中临聘教师证明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表样见附件3)及复印件,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2.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在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加分人员名单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