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全省和海北州。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全州招聘中,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详见《2018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招聘计划表》笔试科目栏标注为 “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考核聘用”岗位的相关程序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8日18时,缴费时间:2018年5月2日9时-12日24时,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至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5月16日-5 月17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逾期不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公示。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名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或无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只参加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在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核,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二)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聘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余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政策加分。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1:3比例同类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所有人员的最后一名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一致的岗位)。
五、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资格条件中有 “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出现的面试岗位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六、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七、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分裂渗透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