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开招考教师213人公告(3)
五、招考待遇
1.招考的教师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乌审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招考教师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2.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调离乌审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对无故不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蓄意扰乱考试工作的,属公职人员的移交当地纪检部门(监察委员会)处理,其他人员今后3年内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六)本方案由乌审旗2018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2018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477-7582197(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