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126人公告(2)
五、考核、体检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医院党委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不齐全者,则不予录用。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 //www. hyfyuan.com/)上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 曾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98-66706985 0898-66716462
纪检监督电话 :0898-667259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