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1人公告(2)
六、加分政策
(1)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两类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8年8月31日,“两类人员”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相关审查材料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 “两类人员”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两类人员”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3) “两类人员”下载并填写《嘉鱼县“两类人员”人员服务情况审核表》(附件3),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县(市)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经审核确认后,于2018年5月22日17:30前,统一报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汇总。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1、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3、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从面试考生中产生。
4、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从面试考生中产生。
考察人员中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察中有经联系确实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九、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中国嘉鱼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三年。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附件4: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