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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439人公告(2)

2018-05-09 19:34  |  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所有岗位将根据全区师资缺口确定,并在选岗通知中公布,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录用

  录用的聘用制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服从区社会事业局工作调配;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教师水平执行,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聘用制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主管部门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 询 电 话: 0519-85177992 0519-85127371

  监督举报电话: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5127786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0519-85163002

  九、本简章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学科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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