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28人公告(2)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4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物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建筑、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等学科分类命题),占6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的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通州人才网和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通州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在通州人才网、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公告。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非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人才网、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面试由通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排名在通州人才网和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时间和地点。详见通州人才网和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面试通知》。
3.形式和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物理、生物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包括备课、模拟上课两个部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建筑、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包括备课、专业素质测试两个部分;备课、模拟上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备课成绩、模拟上课(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其各占50%权重比例计算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通州人才网和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其中模拟上课(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通州人才网和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通州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州人才网和江苏通州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报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自动放弃的;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通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通州区人社局参与并给予指导,通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2964、0513-86512465、0513-68977868
(通州区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86125999(通州区纪委、区监委)
0513-68977872(通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0513-86541308(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