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导读:为了促进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我局梆子剧团、评剧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专业测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按照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的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条件、人数和岗位
(一)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演职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演职人员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司机限男性,A1驾照,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
市河北梆子剧团拟选聘人员8名,其中,演职人员7名(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司机1名(限男性,A1驾照,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市评剧团拟选聘人员9名,其中,演职人员8名(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司机1名(限男性,A1驾照,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文广新局梆子剧团、评剧团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