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人公告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湖北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X1-206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理工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共106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湖北理工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其中: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且副高职称的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且副高职称的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的50周岁及以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技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人事处报名或网上报名。(电子邮箱:hblgrsc@163.com、联系电话0714-6354262)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X1-206室
(四)资格审查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以便进行资格审查。